玉门市突出“四化”严守“四关”扎实开展事业单位“三定”工作
“三定”规定是按照规定的统一体例和审核审批程序,由党委、政府印发的关于部门单位“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规范性文件,是部门依法履职的重要依据。玉门市紧扣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总体部署,落实工作责任,扎实开展涉改部门单位“三定”工作,确保事业单位改革取得成效。
一是突出法定化,严把政策关。把调整理顺部门职责作为“三定”工作的重点,在职能配置上,坚持“三原则”,即职责法定原则、完整统一原则、权责一致原则;做到“三衔接”,即与上级部门的“三定”规定相衔接、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相衔接、与历史沿革相衔接,确保职责界定清晰准确,部门履职于法有据。推行“大股室”制,明确不设3人以下内设机构,严格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与部门沟通意见,确保“三定”规定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二是突出规范化,严把格式关。针对“三定”工作的新变化、新要求,玉门市委编办组织召开了全市涉改单位“三定”规定业务培训会,对所有涉改部门机构编制业务人员进行了培训。制定印发了“三定”规定模板,明确了“三定”条款应当包括的内容及符合的相关要求,从源头上保证了“三定”质量。
三是突出精细化,严把审核关。市委编办抽调人员成立了四个审核组,划片包干,责任到人,对涉改部门单位“三定”规定严格审核。探索建立了“两上两下”和交叉审核等工作办法,对各项条款逐字逐句认真核对,审核人员和编办领导层层把关,确保“三定”规定逻辑清晰、用语规范、严谨完整。
四是突出高效化,严把进度关。市委编办聚焦明年2月底前基本完成事业单位改革任务这一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加班加点开展涉改部门“三定”规定审核工作。目前,新设立“三定”规定的6个单位已初步完成了审核工作,整合组建及调整“三定”规定的47个单位的“三定”规定正在抓紧报审,整体工作将于2023年2月底前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