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办工作信息第三十二期:玉门市扎实做好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取消工作
玉门市编办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精神和省政府、酒泉市政府关于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要求,结合我市关于公布第二批取消调整和承接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工作,扎实做好我市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清理取消工作。
一是安排部署到位。市编办会同市法制办等部门要求市级政府部门在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的基础上,对2015年7月公布的49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审查和清理,并进一步明确了清理工作的程序、要求和时间期限。
二是审核把关到位。为确保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工作落到实处,我市坚持“统一标准、分类处理、分步实施”的原则,市政府法制办和市审改办依据法律法规严格审核把关,除由法律、法规和规章设定的事项予以调整外,其他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一律取消。
三是清理调整到位。按照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的要求,在充分听取各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对我市市级政府部门驻玉单位现行保留的43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进行梳理分类、逐项排查,经2015年9月2日市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31项,由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调整为行政许可审批事项1项,由非行政许可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管理事项11项。今后,我市市级政府部门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