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办工作信息第三十三期:玉门市编办扎实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理规范工作
为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着力规范中介服务运行,促进中介机构规范健康发展,玉门市编办扎实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理规范工作。
一是制定方案、明确清理范围。为顺利开展中介服务清理规范工作,制定我市《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工作具体分清理、规范和审核公布三个阶段,要求承担行政审批职能的各单位全面梳理现有行政审批事项审批环节的技术审查、评估、鉴证、咨询等有偿中介服务事项,逐项进行核查,提出除依法设定的外一律不再作为审批的受理条件,能够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解决的事项不得设定中介服务,行政审批事项不得转为中介服务,严禁将一项中介服务拆分为多个环节,审批部门委托开展的技术性服务不得转嫁为申请人的义务等。
二是规范审批、切断利益关联。对于部分中介服务垄断性强、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现象,通过取消中介机构现有法定许可外的其他资质资格审批,取消部门自行设定的中介机构执业限制条件,严禁通过限额管理控制中介机构数量等方式予以解决。为有效解决中介机构特别是“红顶中介”与审批部门利益输送问题,要求审批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等不得开展与本部门审批事项相关的中介服务,确有必要开展的应当转企改制,严禁指定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商会类中介机构一律与审批部门脱钩,政府工作人员不得在中介机构兼职任职等。
三是规范收费、实行清单管理。针对中介服务价格高、收费乱的问题,原则上要求中介服务通过市场调节价格,垄断性强、短期内无法充分竞争的纳入政府定价管理,最大限度缩小政府定价范围,行政机关委托开展的技术性服务事项所需费用纳入部门预算等。为推进中介服务规范化和法制化管理,对于清理规范后的中介服务事项要建立清单并向社会公开,凡未纳入清单的一律不再作为审批的受理条件,今后新设的必须严格论证并履行法定程序。
四是强化责任、加强监管。为解决中介服务市场监管不力问题,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健全中介服务规范和标准,进一步明确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指导监督中介机构完善服务制度,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建立信用体系和考核评价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