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市园林绿化局法人年度报告书
事证第 162210100263 号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14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玉门市园林绿化局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玉门市园林绿化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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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 业务范围 |
负责组织编制和组织实施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及各类绿地景观规划;负责全市城市道路、人行道、公共绿化用地及在绿化用地内开挖管沟的审核,按规定标准监督恢复;负责全市城市绿化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国家级园林城市的创建,负责全市城市园林绿化达标体系的建立和城市绿化成果普查及资源调查评估工作;保持全市市政园林工程实施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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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
玉门市玉苑路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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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雷军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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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
153.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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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全额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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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
玉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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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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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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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3 |
8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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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
玉门市园林绿化局 |
从业人数 |
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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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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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2014年城区绿化工作计划 按照“以人为本、以水为脉、以绿为基”的理念和“中心提绿、周边扩绿、巷道补绿、小区增绿”的总体思路,以打造“宜居、宜商、宜业、宜游”的戈壁明珠城市为目标,以增绿量、提档次、出精品为主线,全面提升城区重点区域的街道绿化水平和景观效果,努力构建稳定的绿化格局,有效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城市品位,促进人与自然、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一)绿化新建工程 1、铁人大道绿化工程。一是完成铁人大道东段2400米非机动车隔离带水腊模纹种植及外侧11米绿化景观带种植和养护(主要包括苗木和花卉种植、架设微喷、土方开挖及回填平整等工程);二是完成铁人大道东段2400米中分带彩叶小灌木模纹种植。 2、永宁路绿化工程。完成永宁路段隔一间一挖移原有国槐和草花种植。 3、赤金路绿化工程。完成永宁路段隔一间一挖移原有国槐和草花种植。 (二)绿化改造工程 1、玉泽湖公园绿化。完成摩天轮周围和外湖坝坡的绿化和其它区域苗木补植等工作。 2、广场绿化。完成200株的绿化苗木补植和广场花卉摆放。 (三)绿化补植、花卉繁育及苗圃建设 对城区其他道路(含老市区)公共绿地进行苗木补植,共补植乔木3115株,灌木16.94万株。繁育花卉220万株,以满足城区道路、公园、广场等公共绿地花卉移栽和盆花摆放需要;针对我市树木花卉品种不丰富、档次不高的现状,年内引进试验24个新品种共计800株的乔木和花灌木。 (四)单位庭院绿化 1、单位绿地面积达到或超过35%的,要在乔、灌、花草的合理布局上、色彩搭配上逐步改造,和院内的亭、台、阁、廊等建筑小品巧妙布置,形成独特的单位庭院园林风格。面积不足的要充分挖掘本单位庭院绿化空间,采用立体垂直绿化,精品绿化或摆放盆花的方式增加绿地面积。 2、新建单位要严格按照审批的绿化规划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年内完成土方更换、管网架装,做到乔、灌木及花草合理搭配种植,突出彩叶树种和彩叶灌木种植,提升景观效果。 (五)住宅小区绿化 1、已投入使用的住宅小区,严格按照审定的绿化方案进行绿化改造提升。对退化的草坪进行更新复壮,对死亡树木进行更换补植,修剪树木成型,及时清除杂草,加强管护力度,防止病虫害发生。对破坏、占用绿地的行为,按照《城市管理暂行规定》进行处罚。 2、新建的住宅小区绿化建设要与主体工程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审批、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3、绿地面积达不到35%的小区,应在立体绿化、林荫停车场、生态砖停车场等方面下功夫,尽可能补足欠缺绿化面积。 (六)国家级园林城市创建申报工作 完成国家级园林城市的普查、建档、申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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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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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和 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2014年先进集体奖 2014年铁人先锋岗位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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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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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委托意见 |
兹委托登记管理机关公示我单位年度报告书。 法定代表人:雷军山 公章: 2015-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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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意见(含保密审查意见) |
同意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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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陈龙 联系电话:13830705180 报送日期:201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