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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省级党委机构改革的情况

【来源: | 发布日期:2013-06-19 】 【选择字号:大 中 小】

1999年12月2日,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省级党委机构改革的意见》发出,要求省级党委与省级政府同步进行机构改革,重点是理顺职能关系、调整规范工作机构设置、精简部门内设机构与人员编制。省级党委部门设置与党中央部门大体相对应,省、自治区党委部门设置9个左右,直辖市设置11个左右,省级党委部门领导职数一般为2-4名。2000年初,中央编委提出,省级党委机构改革要尽量与省级政府机构的改革同步进行。中央编委要求,省级党委机构改革方案,与省级政府机构改革方案一并报中央审批后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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