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玉门市委编办以《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为基本遵循,突出党管编制、党管干部、党管人才方针,创新思路,健全完善《条例》的配套制度,切实达到管常管长。
按照《条例》规定,及时调整并理顺了机构编制领导和管理体制,在玉门市委统一领导下,由市委编委负责管理全市机构编制工作,市委编办作为市委工作部门和市委编委的日常工作机构,处理机构编制具体事宜,并接受市委组织部归口管理。,研究制定了《中共玉门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玉门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调整优化了机构编制工作业务办理模式,修订完善了《中共玉门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一般事务性工作操作规范》,采取“凡进必考、实名登记、事前审核、倾斜一线”工作法,有效提升了机构编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集约化管理水平。
同时,按照管编制核心是管人事的理念,结合编制使用严格审批制度,新出台的《玉门市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动实施办法》实行“一门管理、分工办理、编委审定”机制,规定全市科级以下公务员、参公人员和事业单位干部的调动严格遵守编制使用前置审核的规定,坚持“进人须有编、用编先申请”的原则,由党组(党委)申请、机构编制部门统一受理并初审、编委主任批示、组织人社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核调动资格及档案、经编办主任办公会及组织部务会审核、编委会审定,方可办理干部调动事项,从细微处突出了党管机构编制、党管人才,以及市委编委、市委编办、市委组织部、各部门党组(党委)在本部门、本系统机构编制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撰稿人:权温娟)